为规范有序推进我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要求,6月30日,自治区教育厅召开了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推进会议。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马建林,教育部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委员宋冬生、学术委员李广平,重庆市教育评估院书记、院长刘云生,宁夏师范学院副校长钟正平,宁夏大学本科生院院长张亚红出席会议。宁夏大学各师范类专业培养单位负责人、教学副院长和相关教师也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四级调研员李元杰和重庆市教育评估院高教评估所所长董小平主持。
会上,宁夏大学本科生院院长张亚红、宁夏师范学院副校长钟正平分别就本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刘云生院长详细介绍了重庆市教育评估院的基本情况和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基本原则、理念。他表示,“评价育人,美好未来”,评估和认证“不是把对方评倒,而是把对方评好”,目的在于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将在宁夏教育厅的统筹协调下,按照教育部认证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评估机构的专业优势,高质量完成宁夏委托的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
马建林处长对宁夏大学、宁夏师范学院的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给与了高度肯定。他表示,要放在重视师范教育的大格局下来看待师范类专业认证。师范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具有基础性、根本性的地位,实现新时代高质量的教育事业就要有高质量的教师和高质量的师范教育。师范类专业认证是促进师范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高校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证工作,要从认证中找问题,从认证中改工作,从认证中建制度,要把一个阶段性的工作转化为提升师范专业培养质量的常态化工作。
李广平教授、宋冬生教授分别就“‘三个目标’设计实践”“面向产出的目标达成评价机制建设与举证”主题与参会领导和教师进行了交流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