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宁夏大学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05 作者:来源: 访问次数:

各单位:

根据《关于修(制)订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教发〔2021〕76号)文件精神,各学院遵循《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依据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形成高水平本科人才培养体系的总体思路,对照全力培养人格健全、基础扎实、追求卓越,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经过系统调研、反复讨论、专家论证与认真修订等环节,已完成《2022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经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分管校长批准,决定从2022级本科生开始执行《宁夏大学2022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附件1),现予以发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开展人才培养、组织教学活动和从事教学管理的基本遵循,也是学校办学定位、教学理念的集中体现,请各学院遵照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变更。

二、请教学运行保障部按教学要求做好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数据的导入及对接工作。各学院在执行新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调整变更,专业所在学院需提交《宁夏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附件2),经学院教育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同意,报本科生院审核备案后,提交教学运行保障部执行。

三、为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规范教学管理,提升我校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凡《宁夏大学2022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课程均应制定课程教学大纲(附件3),经学院教育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核后,装订成册备查。

(一)名称相同,但课程编号、学时、学分、教学要求不同的课程,教学大纲应分别编写。课程所在学院应主动与开课学院加强沟通联系,确保大纲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专业认证要求。

(二)根据工程教育认证、师范教育认证要求,教学大纲内容应包含:课程目标及课程目标与支撑相应的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对应关系,教学内容及教学内容对课程目标的支撑关系,课程学时分配、教学方法及教学方法对课程目标的支撑关系,考核方式及考核方式对课程目标的支撑关系,考核环节成绩构成及其评分标准,课程实验教学大纲及课程实验教学大纲对相应课程目标的支撑等内容。

(三)请各学院参考教学大纲模板,修改完善教学大纲;承担公共课教学任务的学院,对照开课学院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规范教学大纲格式及内容,并将教学大纲及时提供给相关学院;每学期课程教学任务结束后,请参照原教务处发布的《宁夏大学本科课程目标达成评价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实施办法(试行)》(〔2021〕67 号)文件要求,做好课程教学达成情况分析,并留存好教学资料。

附件:1.宁夏大学2022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宁夏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

     3.宁夏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模板(2022版)

本科生院

202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