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掌握本科专业建设情况,以专业设置调整为导向,统筹推进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升级、换代和新建工作,提升专业内涵建设,主动对接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校决定开展本科专业自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估专业
全校本科专业(含专业方向) ,2022 年 9 月准备招生专业及目前已处于停招状态专业不在此次自评估范围之内。
二、自评估内容和方式
1、此次专业自评估工作涉及专业建设水平、学生培养质量、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状况、实习实践基地等基础内容和关键要素。
2、以学院为主体对本单位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在全面总结梳理各专业建设现状、存在的问题、改进的思路和举措基础上,认真填写《宁夏大学专业自评估表》 (附件 1 )和《专业自评估汇总表》 (附件 2 )。
三、工作要求
1、此次专业自评估工作是对我校专业建设情况的一次全面体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确保此次自评估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自评估结果将作为学校进行专业设置调整的主要依据。
2、请各学院于 5 月 10 日前完成专业自评估工作。并将自评估相关材料报送至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教材建设中心(德勤楼702 室)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641219402@qq.com。
联系人:赵霞;联系电话:2061167 ( 61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