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30 作者:来源: 访问次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推动我校“双一流”建设取得新成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 2019 ﹞ 18 号)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 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 ﹝ 2021 ﹞ 16 号)精神,现将2021 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建设点的专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二) 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

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 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四) 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五) 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二、申报流程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由专业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积极鼓励我区发展急需的优势特色专业申报。

(二)各学院在综合研判的基础上,扩大专业覆盖度,优化专业结构,同时对照本学院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预期指标,择优推荐报送专业。2021 年度分配给我校的报送专业点数不超过 20个,各学院推荐的专业点数不超过本院本科专业布点数的25%,其中已获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优先申报2021 年度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三)教务处组织专家开展评审,遴选出候选专业后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

(四)候选专业经公示无异议后,专业负责人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报送系统” (网址:

http://udb.heec.edu.cn), 在线填报申报材料。

三、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

各学院推荐的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同时参加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申报,具体要求以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申报文件为准。

四、申报材料

请各学院于11 月 4 日前将《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附件 4,一式 1 份)、《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 5,一式 2 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843418970@qq.com。纸质版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霞、古丽;联系电话:13895408369

五、其他

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是教育部加快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做强一流本科、建设一流专业、培养一流人才,全面振兴本科教育,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申报,获批结果关系到学校“双一流”建设成效,影响到学校的招生质量。请各学院积极发动优势特色专业、重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西部一流专业等各类基础扎实,师资力量雄厚的专业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