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组织毕业实习检查

发布时间: 2021-12-24 作者:来源: 访问次数:

 

2021年12月13日,法学院教学副院长胡世恩带领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武玲娥、法律系主任朱蓓予、行社系主任陆筱璐、实习指导教师代表刘芳、李艳、倪富静及教办孙伟老师一行8人赴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宁夏机关事务管理局、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进行毕业生实习检查工作。

13日上午,在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会议室召开了实习座谈会,胡世恩与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子楠就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及其他合作事宜达成了初步共识。吴忠中院指导老师给予我院实习学生高度评价,认为宁夏大学学生素质高、理论基础扎实、上手快,能够协助指导教师保质保量完成案卷整理、送达,调解等工作。同时也指出了同学们存在的不足,为学院今后提升实习实训培养水平提供了参考。

13日下午,工作组第一站到金凤区人民法院进行实习检查。金凤区人民法院组织了实习座谈会,政治部刘蕾副主任代表金凤区人民法院向宁夏大学法学院法律系送出感谢信,对法学院派出的10名实习生的实习表现进行了充分肯定。冯芳庭长对宁夏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对实习生工作的重视表示感动,也对宁夏大学实习生的综合素质予以肯定。法学院师生与金凤法院的法官进行了深入交流,希望未来的合作可以更加深入。

随后,工作组赴宁夏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了实习检查。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指导老师对行政管理专业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工作表现给予肯定的评价,认为行政管理专业实习生的专业功底较为扎实,充满朝气,虚心、肯干,给实习单位提供了许多的工作上的帮助。胡世恩代表学院对实习单位对学院实习工作的支持、对实习学生耐心周到的指导、对同学们生活无微不至的照顾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同学们在实习单位的表现表示满意,予以了表扬和鼓励,希望同学们要再接再厉完成实习任务,使自己在专业学习、团队合作、人际关系、社会经验和阅历等方面都有一个全面的提升。同时,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马中华处长也提出,希望未来进一步优化实习生选拔机制,希望学生们能带着具体的研究问题走入工作岗位,真正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统一。

最后,工作组前往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检查。在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丁惠军、行政主管吴炜的带领下,一行人参观了律所办公环境、文化展板、党员活动室、党建文化长廊等,对律所的文化理念、人员规模、业务范围、党建工作、社会公益工作等做了详细了解。丁惠军表示实习期间,实习学生都能较好地遵守实习纪律,通过实习增长经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对宁夏大学法学院学生表示高度赞赏和认可,希望未来与宁夏大学法学院保持更加紧密的合作,为法学专业学生提高更多的实习机会,为法律人才培养和培训作出贡献。

本次实习检查,各实习单位对学院的实习指导教师认真负责的工作、对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在检查过程中,同学们也表示,在实习过程中学习到了很多专业知识,将再接再厉,持续自我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