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宪法学教学重点指南》,规范宪法学教学,11月25日法学院组织召开《普通高等学校宪法学教学重点指南》贯彻实施情况学习研讨会。学院副院长胡世恩副教授、教学督导朱爱农教授、刘淑媛教授、法律系主任朱蓓予老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教研室滕明荣教授、白利萍副教授、张云雁副教授和何磊老师参加了会议。
研讨会上,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教研室白利萍老师对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宪法学教学重点指南》文件内容进行了介绍。强调要围绕文件在宪法学教学中体现出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推进宪法学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教材体系、话语体系的建设,准确阐释中国宪法文本和宪法实践,重视对宪法全面实施等内容的讲解。随后,滕明荣老师强调了宪法学教学实施的重要性,要重视一学位和辅修学位,充分利用好这两大阵地,凸显我校的教学亮点。同时,需要利用“老中青”相结合的团队模式,将整个宪法学知识体系串联起来,形成一条主线,并发挥辐射作用。张云雁老师也提出学院要突出实践教学,凸显宪法实施,加大课时,结合线下与线上教学,把全年级对宪法学的学习积极性调动起来。
教学督导朱爱农教授、刘淑媛教授分别在把握宪法学的基本精神、如何把握宪法学教学中的重点内容等方面做了指导与建议。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守权力监督与制约原则。
法律系主任朱蓓予老师认为在授课方式上,由于教育部印发的《重点指南》中知识点特别多,但是教师授课的时间又非常有限,建议我们能改变教学方式,把原来全部在课堂上讲的知识点一部分在线上讲,一部分重点内容放在课堂上讲,而剩下的其他内容放在实践教学环节去落实完成。
会议最后,胡世恩副院长围绕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宪法学教学重点指南》文件对今后宪法学教学所努力的方向给予了指导。
并对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教研室活动与老师们提出的宪法学教学建议予以充分的肯定和支持。
此次研讨会的顺利召开,使《普通高等学校宪法学教学重点指南》成为我院宪法学教学工作的基本遵循,也让各位老师对宪法学教学的重点有了深刻的把握,更有利于指导学生掌握宪法学的原理和专业知识。
文/何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