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0日上午,政法学院组织法学专业部分教师、研究生和本科生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旁听了由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长张明法官、副庭长杨永清法官主审的“上诉人中国外运宁夏公司与被上诉人贵州航天工业物资有限公司保管合同纠纷”一案。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成立以来首次在宁夏巡回开庭审理的案件。庭审后,师生们纷纷表示,现场感受最高人民法院的庭审,对司法改革后最高法院巡回法庭新的审判团队运行模式有了直接的了解,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10月20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张明副庭长一行与在宁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宁夏高校专业师生代表以及宁夏法院民事、行政审判法官进行了座谈交流。胡世恩副院长与部分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张明首先介绍了第六巡回法庭设立情况、机构人员设置及办案情况,通报了截止第三季度,第六巡回法庭受理宁夏法院案件具体情况,还就案件类型和特点、审判权运行机制、法治宣传、信息化建设以及提升审判质量与效率的举措进行了详细介绍。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李彦凯院长代表全区法院广大干警对第六巡回法庭来宁开庭并座谈交流表示感谢,感谢最高人民法院和第六巡回法庭对宁夏法院的关怀和支持,并介绍了宁夏法院近年来的工作情况。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兆元、副院长贺耀分别就宁夏法院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工作进行了汇报。全国人大代表王永耀、罗春桃,宁夏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胡世恩等人表示,近年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宁夏法院为维护公平正义、推进法治宁夏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希望今后继续加强沟通、深度合作,通过成立信息化、智能化研究机构,分析整合审判数据,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为我国法治建设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于今年5月11日召开巡回区部分法学院校座谈会,探讨建立与完善第六巡回法庭与巡回区法学院校双向交流合作机制。我校作为宁夏唯一的高校代表和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签署了合作协议,建设以“实习助理机制”、“协同研究机制”、“互动交流教学培训机制”等为核心内容的全面双向交流合作机制。选派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参加本次庭审和座谈会是我院法学专业重要的专业实践现场教学活动,为继续推动庭校间的深入合作,协同培育德法兼修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奠定了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