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21 作者:来源: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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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深入挖掘课程中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使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学校决定开展第四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灵魂和主线,坚持价值塑造、能力培养和知识传授有机融合,形成协同效应, 确保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

二、 建设目标

分发挥广大教师课程育人的主体作用,深度挖掘各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使思想政治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

教育的有机统一,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通识课程和专业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全覆盖。

三、建设数量、周期及资助经费

本次拟立项建设“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0门,鼓励以“线上”+ “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的课程申报。“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周期为两年,即2022年 7月-2024 年 7月。立项建设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每门资助5万元,录课经费由学校统一支出。

四、 申报范围

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

五、申报要求

(一) 课程思政是所有课程育人的应有之义。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深入挖掘提炼各门课程所蕴含的思政元素和德育功能,课程教学中应注重价值引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相统一。

(二)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在编教师,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优良,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两年以上本科教学经历。

(三) 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 团队不少于5 人,鼓励教学名师、学术带头人、高层次人才、专业负责人及青年骨干教师积极申报。

六、验收要求

学校在建设周期结束后将组织专家对“课程思政”示范课的建设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验收合格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等同于校级教研项目。具体验收要求如下:

(一) 须提交一份新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新教学大纲须确立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并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明确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以及如何评价德育渗透的教学成效。新教学大纲应在本课程原教学大纲基础上修订而成,注重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融合。

(二) 需提交一套新课件(新教案)。根据上述新教学大纲制作的能体现课程思政特点的新课件(新教案)。

(三) 需提交一套改革典型案例及体现改革成效材料。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改革中的典型案例(包含视频、照片、文字等多种形式);本课程学生的反馈及感悟, 以及其它可体现改革成效的材料。

(四) 须录制不少于1个现场示范教学视频或典型教学案例(时长不少于45分钟)。

(五)须完成云平台的建课。

七、申报方式

(一) 申报人填写《宁夏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

书》(附件1),所在单位进行审查。

(二)各单位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课程进行审查,择优排

序推荐,原则上每个学院不超过1门,并填写《宁夏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 2 )。

(三)已立项为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课程和自治区“课程思政”精品项目的课程不得重复申报, 请持续深入挖掘课程中的思政元素,进一步深化课程思政改革,充分发挥思政育人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认定为“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课程,在自治区“课程思政”精品项目申报推荐时予以优先考虑。

八、材料提交

以上所有申请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审查通过后,于4月27日前将纸质版提交至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教材建设中心(德勤楼702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学校将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联系人:王雯雯、杨嘉敏;联系电话:2061013 ( 6013)

电子邮箱:1641219402@qq.com